歌咏初级课程教学大纲
2015-11-25 16:57:58
声乐教学是一种素质教育,既体现了“老有所学”,即在音乐素养和实践上有所提高,同时也体现了“老有所乐”,即寓教于乐、陶冶情操、热爱祖国、热爱生活、增进健康的特点。教学既要普及基础知识,也要满足渴求较高知识的学员。
一、教学目的与要求
基础班以学唱歌曲为主,学唱方式由“模唱”的模式逐步过渡到“视唱”的模式;并辅以基本的乐理知识和声乐知识,以及一些音乐常识。为让学员能顺利地步入音乐殿堂而打好扎实的基础。
二、学制与课时
学制为2年,共4个学期,每学期16周(32课时),共计128课时。
三、教材使用
自编《歌曲教材》
四、教学原则和方法
1、每个学期侧重某一方面,根据学员的不同情况灵活掌握。音乐教学更注重实践,所讲的乐理和声乐知识都必须让学员在演唱中去运用和掌握。
2、要求比较宽松的环境,有些理念要反复讲解,技能技巧要反复练习。
3、教师要有敬业精神,要有爱心和耐心,教态要亲切和气,要用充满情感的范唱去感染学员,以引起对所学歌曲的兴趣。
4、教歌的同时,有机地讲解音乐常识、声乐知识和乐理知识(包括视唱练耳)。从而提高音乐素养。
五、教学内容安排:
第一学期
唱会12首左右的歌曲,歌曲选材要兼顾中外歌曲、体裁可以齐唱为主,风格要多样,以扩展学员演唱视野,和满足不同爱好的学员的需求。声乐以歌唱的姿态和气息(呼吸的状态)的掌握为主线,结合练声,养成良好的歌唱状态。;乐理可结合学唱歌曲,先介绍音符的名称和时值的比例、附点、拍号等常用的知识,记号则可将歌曲中出现的部分讲解。
第二学期
学会12首左右的歌曲,声乐的重点可放在科学发声的理念和练习上。乐理则可重点介绍“音名和唱名”、“半音和全音”及“调号”的概念。
第三学期
学会12首左右的歌曲,声乐的重点是“共鸣”的初步理念和练习。乐理的重点是 “音程”。
第四学期
学会12首左右的歌曲,声乐的重点是“吐字”和“表情(歌曲的内涵和意境)”。乐理的重点是介绍“和弦”的初步知识。
(顾宝泉 执笔)